大學部教育計畫1.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。2.學生於二年級上學期結束後依在校成績績序、志願及名額選讀本系各族群,且須修畢該族群應修科目及學分。3.除本系選修課外,學生得經系主任同意後,選修本院其它各系及碩士班開授之相關課程。4.選修課開課學期得視需要由本系調整。5.通識選修課程「工程倫理」為必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