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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資訊工程碩士班教育計畫

1.最低畢業學分為32學分。
2.論文須俟畢業口試通過後始賦予6學分(第1、2學期每週1小時,第3學期起每週2小時)。
3.專題討論須修習4學期,每週2小時,每學期應登錄成績(0學分),於第4學期核算各學期成績予以平均,俟學位口試通過後始賦予2學分
4.除本碩士班選修課程外,研究生得依需要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後選修本院其它博、碩士班相關課程,前述課程如與本碩士班課程名稱相同,經系主任審查核可後始列為最低畢業學分;並得依需要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後選修本院大學部相關課程(成績及所獲學分登錄於成績單中,惟不列計為最低畢業學分)。
5.跨校選修依本校學則辦理。
6.選修開課學期得視需要調整。
7.系共同選修課程至少9學分,主修族群課程至少9學分。
8.共同選修「全壽期武器系統發展概論」不列計為最低畢業學分。
9.共同選修「資訊作戰」列計本系碩士班各族群選修學分。


●網路安全碩士在職專班教育計畫

1.最低畢業學分為32學分。
2.論文須俟畢業口試通過後始賦予6學分(第1、2學期每週1小時,第3學期起每週2小時)。
3.專題討論須修習2學期,每週2小時,每學期應登錄成績(0學分),於修畢2學期後核算各學期成績予以平均,俟學位口試通過後始賦予2學分。
4.除本碩士在職專班選修課程外,研究生得依需要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後選修本院其它博、碩士班相關課程,前述課程如與本碩士班課程名稱相同,經系主任審查核可後始列為最低畢業學分;並得依需要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後選修本院大學部相關課程(成績及所獲學分登錄於成績單中,惟不列計為最低畢業學分)。
5.跨校選修依本校學則辦理。
6.選修開課學期得視需要調整。
7.專業選修至少需修習15學分。

●資格考試相關訊息

資格考試:
(一)申請:研究生須符合各系(所)申請資格考試要件始得提出申請。
(二)實施方式:由各系(所)自訂,得採筆試、論文研究計畫審查或口試,實施日期由各系碩士班自 訂並簽請院長核定後報校部核備。
       1、筆試:考試科目以專業科目2至4科為原則,由各碩士班於入學後公佈。
       2、論文研究計畫審查:
       (1)提出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2份送各系,由各系聘請2位具有助理教授資格(含)以上教師擔任 審查委員進行審查。
       (2)審查委員針對論文架構及研究內容進行審查。
       3、論文研究計畫口試:由各系(所)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3至5人組成考試委員會,指導教授 為當然委員,委員由指導教授推薦,經各系(所)簽請院長核定後實施。
  (三) 本碩士班研究生均須在指導教授指導下進行研究並撰寫論文,通過論文計畫考試、碩士論文審查 及學位考試後方得畢業。論文計畫考試必須在學位考試3個月前完成。
 

●學位考試相關訊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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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碩士班(含網路安全碩士在職專班)116年班教育計畫_核定1
資訊工程碩士班課程地圖9
資訊工程碩士班指導教授選定單1
資格考(研究計畫考試)工作申請表0
資訊工程碩士班學分時數配當表1
110資訊工程碩士班在職專班指導教授選定單8
初稿審查流程表(口試前)0
碩士班學位考試及畢業準備工作流程圖1
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作業規定1
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作業規定7
碩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18
碩士學位論文初稿審查意見表309
碩士班學位考試及畢業準備工作流程圖1
初稿審查流程表(口試前)0
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作業規定4
碩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0
資格考(研究計畫考試)工作申請表0
資訊工程碩士班112年班教育計畫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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